| 长沙产业服务中心3#栋公寓精装修工程澄清公告 | |||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项目预算(元)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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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产业服务中心3#栋公寓精装修工程 | P-20260814154909-01891-GC-00134 | 16657089.6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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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产业服务中心3#栋公寓精装修工程澄清公告
长沙西龙更新置业有限公司对长沙产业服务中心3#栋公寓精装修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2026年8月17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等媒介同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该项目发布招标澄清及答疑文件。 一、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问题1:招标公告4投标人资格要求4.3.1中企业类似工程业绩、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4商务部分评审的奖项业绩规定中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评审加分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单项合同额不少于832.85万元的业绩施工业绩。请问如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中包含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并且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部分大于文件中要求的金额,是否满足本项目业绩指标要求。该类业绩是否有效? 若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资料和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无法体现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金额,是否提供能体现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金额的工程量清单或业主证明作为佐证材料即可? 答复:投标人应按《导则》要求提供资格条件业绩及加分业绩相关证明材料(例如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文件(证书),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业数据库查询到的企业、人员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相关证明材料须体现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时间、与牵引指标项相符的工程类别、工程规模要求以及涉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信息等四项关键内容,不接受工程量清单或业主证明作为体现专业工程合同额的证明材料。 问题2:本项目是否为旧改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及各项工程改造,但清单中未明确描述。 答复:非旧改项目。 问题3:本项目主体结构及公共区域已按原设计完成施工,总包是否还在场管理。 答复:原总包单位已退场。 问题4:现有电梯需是否满足垂直运输需求,可提供设备台数。 答复:可提供客梯垂直运输,施工单位需做好电梯保护,施工期间电梯故障问题由施工单位进行修复。收费标准依据市场标准协商确定。 问题5:现场是否提供办公场地及工人宿舍。 答复:发包人不提供办公场地及工人宿舍,该部分场地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费用已综合包含于临时设施措施费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问题6:本项目在施工期间,楼下裙房区域是否处于营业状态? 答复:目前商户暂未开业,具体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问题7:是否可补充项目各区域效果图。 答复:暂不提供。 问题8:投标函附录中要求填写“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招标文件中无该项内容,请明确“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如何填写。 答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五条“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人民法院一般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金额的30%,本次招标合同参照该规定执行。 问题9:根据施工合同模板专用条款中12.4工程进度款支付要求,进度款申请需同时满足节点要求及季度周期要求,第一次申请节点为完成形象进度的50%,但本工程总工期为120天,无法同时满足节点及季度周期支付要求,是否可将支付周期改为月度付款?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交纳截止时间延期至2026年9月9日09:00。
三、本招标澄清及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招标澄清及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招标澄清及答疑文件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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